为什么我喜欢刘星?走啊走走啊走,走过了几个冬夏,流浪的人啊在天涯……王凡也是这样带着一点点不男不女的鼻音唱歌的。
独立摇滚就听得不那么真切了,可以欣赏但越来越少感动,终究打心里有了距离了。尤其是听见她们的工业标准,母带,文身,音乐节。
越是聪明的善于表达自己的就越显得小器。不如流行歌它迅速离开了唱歌的人变成无作者的东西。尤其中国人信息迭代太快,脑子要崩了,得来点儿民歌稳住阵脚。民歌早没了,流行歌就是民歌。大脑里的模型稳住了这歌也继续流传。
我自己当然不写流行歌,我写不了,只能去它的最初级阶段,也就是声音诗、嚎叫、抖腿、噪音、塑料袋。我不会想要去做西洋或儒家古典音乐,或者独立摇滚,印度的也没兴趣。流行歌比它们更接近神。
乌鸦在叫呢。今天灰鸽子休息得比较久。麻雀跟芝麻似的撒了一片,远处又有一片。这两年灰喜鹊躲起来以后,喜鹊就少了。我想起来史蒂文斯。史蒂文斯和巴勒斯。绝对不是查尔斯布考斯。基。